目前「高齡就業」是空談,沒有適合老人的「數以萬計」新工作機會,再多的培訓也是空談。
談「高齡就業」必須兼顧培訓與創造適合高齡者的工作岡位。只重視培訓課程,卻沒有創造出相應的工作岡位,收編55歲者求職登記,卻號稱高齡就業平台?全台灣55歲以上的人口約758萬人,且就業市場釋出的職位多半是打掃清潔或餐飲服務,不適合原因有三:首先,許多高齡者大專畢業;其次,高齡者體力不如年輕;再來,高齡者退休後,又要朝九晚五很不人道。 政府與業者應積極在某個領域進行職務再設計,並創造數以萬計工作岡位
政府與業者應積極因應超高齡社會進行職務再設計,並創造數以萬計適合高齡者的工作岡位。(1)在工作要求方面,例如:不限定學經歷、不需要太大的體力負擔、可以不需要長時間工作。(2)人才培訓方面:勞動部已建置免費的管道,故無疑慮(3)工作岡位方面:最適合的是長照領域的健康輔導員(ba20服務加值不加價),而非現有長照制度耗體力的「身體照護」,如協助老人洗澡、餵食等工作。
老有所用,讓高齡者自給自足,不拖累年輕人。讓社會上的每個人都能幸福,而非將照顧老人的重擔丟給年輕人。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獲得幸福,而不是政府與媒體拍廣告…用「孝道」綁架年輕人。這樣一來,世代之間才能和平共處,達到真正的安和樂利的社賀。
工作的本質就是出售勞動力、技術或者智慧。把勞動力退化的勞動者塞進技術或者智財的職缺不切實際。 大概剩手工藝或者家庭代工吧
1、您理解適合的年長者的工作型態是對的,確實應該是短工時的兼職。然而“年長者過去熟悉的內容”,這點太不切實際了。應該是符合時代趨勢的新工作,將職務再設計為適合年長者。 2、70歲以上:辛苦了一輩子,好不容易退休,找個“有意義的”兼職工作,拓展生活層面。 3、志工?很多人沒有足夠的退休金,想自食其力…錯了嗎?為何叫他們去當志工,而不好好為年長者創造適合他們的工作。
實務層面 70歲以上的長者 可能很難有適合的全職工作;長者可能比較適合偏向「志工」性質,較無法全職的勝任一份工作;曾經在日本旅遊時,看過70幾歲的日本阿公開計程車,載小學生的校外教學,到了景點(金閣寺)司機阿公也下車帶著小朋友做歷史的解說導覽,我覺得是很理想的長者就業型態;我的理解是長者的工作型態比較適合的是「長者過去熟悉的工作內容、熟悉的環境、較短時數」